最新消息
調查報告
個人檔案
通訊錄
意向發表
連結
聯絡我們
ENG
2021-08-26
上一篇 目錄 下一篇
就《2018 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

主席,我必須說明,我的業界一向支持環保,不支持環 境局的政策亦不等於不支持環保,我多年來都覺得向市民徵費是達不 到其減廢的政策原意。

環境局局長剛才在二讀辯論時 -- 他任何時候都很喜歡提及其他國家和地區 -- 提到台灣徵收了甚麼費用,又減了多少,但他不看看之後數年的情況是怎樣。其實,數據最具說服力。現有的廚餘回收設施,加上正在興建的第二廠,每天最多只能處理 500 公噸廚餘,全港包括工商業和家居廚餘每天則有 3 600 公噸,根本未能吸納全港的商業廚餘。即使所有業界願意配合參與廚餘回收,估計每天仍有 3 100 公 噸廚餘需要送往堆填區,這又何來環保?又何來減廢?當局在興建廚餘廠時以"設計、建造及營運"的形式招標,但奇怪地,中標者即使興建了每天處理量 300 公噸的廚餘廠,卻收不到 300 公噸的廚餘來處理,仍然可以坐着抖抖腳。其實,他們在設計和建造階段已經賺了一 大筆錢,之後有垃圾時便收取每公噸 1,000 元,沒有垃圾時便抖抖腳, 使得政府要立法為他們"撲廚餘",因為他們用不着理會。

所以,我再次呼籲環境局,別以為做了垃圾徵費便等於完成環保使命,以往盲撐"環保靠收費"的反對派亦然。局方仍須加倍努力做更多減廢回收的工作。如果徵費能夠達致減廢,我也會舉腳贊成,但事與願違,我常說與其寓禁於徵,倒不如先給一些"紅蘿蔔",提供經濟誘因,例如吸引食肆投入資源做食物分類和處理廚餘,達致減廢,定必比強行徵費更有效。

此外,環境局必須明白,市民不會因為徵費而有誘因將環保成為習慣。膠袋徵費就是最佳例子,2018 年膠袋每天平均棄置量佔 7.4%。這反映不論收多少錢,廢物最終也是送到堆填區,證明收費並非推動環保的良策。然而,環境局仍然"一本通書看到老",儘管市民、食肆願意做好廢物和廚餘分類,但環境局仍未有改善配套設施不足的問題,分類好的廢物最終還是送到堆填區。

主席,我認為局方不應再把環保與徵費掛鈎,難道負擔得起這些額外成本的人就是環保?基層市民負擔不起,而他們買個飯盒便是不環保或者反對環保?我對香港市民有很大信心,比起對環境局的信心更大,只要潛移默化、根深蒂固地做好宣傳和教育,我相信可以徹底改變市民,建立環保和減廢的習慣。

主席,其實在我們的生活習慣中,很多事情也需要時間改變,例如我們洗澡時使用浴缸還是花灑?我們用肥皂洗頭和洗澡時應否長開水喉?其實從這些習慣,每天也能省很多水。我由 1995 年起,當每次聽到有人跟我說環保,我便拿出我袋中的這條手帕,問他們有沒 有手帕,直至黃錦星局長才能拿出他的手帕給我看。往時,那些前局長和環保人士與我一起上電視講環保,我拿出我的手帕,說若要講環保,便應拿張"入場券"出來看看,他們都拿不出來,還跟我說甚麼環保?我認為很多人說環保只是說說而已,其實很多事情也要從生活習慣中改變。局長,大家一起努力改變這些習慣,我亦呼籲我的業界 -- 事實上,我們每天都有 1 000 多公噸廚餘 -- 大家也應想想如何一起處理好,令這些廚餘得以循環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