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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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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質詢

活家禽供應

    據報,食物及衛生局局長於本年六月初向傳媒表示,現時香港活雞已可當作奢侈品,不排除該現象與現行政策有關,但當局仍不會增加內地輸港的活雞數量及放寬本地農場飼養活雞的數目。
    政府答覆﹕為了持續有效控制禽流感風險於低水平,政府會維持本地雞場數目及其飼養量上限以及現時活家禽零售點的數目。每日進口活雞量亦不會增加。而自二○○八年七月實施的「街市活雞日日清」措施亦會繼續。與此同時,我們會加強活家禽供應鏈各個層面的禽流感防控措施,增加在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的樣本測試數目。

2010年6月30日 立法會質詢(摘要)

 

防治鼠患

    上月在中環,有外籍遊客被老鼠噬傷,反映當局把鼠患參考指數定為加強滅鼠工作指標的做法,未能有效控制鼠患。
    政府答覆﹕防控鼠患有賴市民和政府的通力合作,必須持之以恆,食環署採用鼠患參考指數及指數趨勢以反映各區整體鼠患情況,制訂滅鼠工作,以及評估防鼠滅鼠工作的進展及整體成效。在進行防治鼠患工作時,亦會因應前線人員的報告,及區議會與當區居民的意見,調整每區的防治鼠患工作。

2010年6月23日 立法會質詢(摘要)

 

自動櫃員機的保安問題

    沉寂了數年的銀行自動櫃員機騙案於本年4月底又再出現,金管局早在2003年已向所有認可機構建議採取預防措施,加強自動櫃員機的保安。然而,有報道指7年過去,部分銀行連鍵盤遮罩也未安裝,直到最近才表示會盡快完成。
    政府答覆﹕根據金管局在二○○四年中的跟進,銀行已經在自動櫃員機實施適當的保安措施。但任何保安措施都不可能完全杜絕干擾行為,故此金管局和銀行業界會不時因應新犯案手法檢討引進新保安措施的需要。同時,根據《銀行營運守則》規定,發卡機構有責任替銀行承擔因利用假卡進行的交易而引致的全部損失,所以我想強調銀行客戶不會因為這類騙案而蒙受任何金錢損失。

2010年5月26日 立法會質詢(摘要)

 

檢討簽發酒牌工作

    效率促進組早於二○○六年完成簽發酒牌工作的檢討,建議包括容許由公司或多名自然人持有酒牌,以避免持牌人休假、離職或死亡可能導致有關處所違反牌照規定,或該等處所須停止賣酒而蒙受業務損失。唯效率促進組提出建議至今已有三年,當局仍未提交有關修訂法例建議,令業界失望。
    政府答覆﹕現時的法例規定酒牌只可簽發給一名人士,目的是確保所有持酒牌處所必須指定一名自然人,承擔該處所任何違反法例或違反持牌條件的刑事責任。            政府必須確保修訂不會影響持牌人的法律責任和社會治安,及不會損害發牌制度的完整。我們正研究此修訂建議在法律、執法行動和資源等各方面的影響,並會在制定確實方案後徵詢業界和事務委員會。在不影響執法機關維持社會治安及打擊罪案下,研究如何進一步方便營商。

2010年3月10日 立法會質詢(摘要)


酒牌上訴的運作

    就現時酒牌局審批新酒牌申請及續牌申請時的要求(包括就限制經營條件作出的限制)比以前嚴格,不少申請人在接獲酒牌局的決定後向巿政服務上訴委員會(「委員會」)提出上訴,而有關上訴個案的輪候聆訊時間大幅增加,部分個案竟長達數個月,以致上訴人在其酒牌逾期後仍未獲安排聆訊。業界人士指有關的上訴機制形同虛設,令經營者蒙受損失,並損害飲食業的營商環境。
    政府答覆﹕會不時評估委員會的人手需要,繼續密切監察委員會的工作量,研究是否有必要增加人手和聆訊的數目,以縮短上訴的輪候時間。

2009年11月4日 立法會質詢(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