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日積極與各界商討打擊濫用破產欠薪保障制度的不良份子,並提出多項即時和長期措施的建議如下﹕ 五項即時措施 1. 聘用有調查罪案經驗的退休警務人員,以加強勞工處的調查及搜集情報能力 2. 加強勞工處對飲食業欠薪個案的預早警報機制 3. 加強對飲食業欠薪罪行的執法行動 4. 協助個別食肆提升管理水平 5. 推動飲食業界採取良好管理措施
六項長期措施的建議 1. 強制規定所有食肆經營者就僱員的法定權益提供銀行保證書 2. 強制規定曾牽涉需基金發放款項的個案的食肆經營者就僱員的法定權益提供銀行保證書 3. 按行業調整商業登記證的徵款率 4. 為個別行業另設基金 5. 要求僱主確認有關遣散費的或有負債 6. 提交《公司(企業拯救)條例草案》 以上五項即時措施已展開,六項長期措施則仍在商討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