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在三月六日的政府預算案演辭宣布將葡萄酒稅的徵收率,由之前的百分之60增加至百分之80。自由黨認為,政府不應一方面口口聲聲話幫助香港搞好營商環境,一面加葡萄酒稅。
加葡萄酒稅原意是增加稅收,紓緩財赤。但我相信,政府建議提高葡萄酒稅徵收率,好難獲得預期的七千多萬元稅收,甚至因加得減,因為很多消費者會轉飲平酒、或索性少飲酒。
加葡萄酒稅令酒店餐廳及西餐廳的經營備受打擊,遊客區如蘭桂坊、蘇豪區、灣仔、尖沙嘴的食肆,也不能幸免。經濟萎縮,飲食業的經營溢利已經降低好多。但許多食肆經營者都表明,不敢將提高酒稅徵收率引起的所有稅務負擔,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政府在這個艱難時勢提高葡萄酒稅收率達百分之20,對香港許多倚靠賣酒生意的食肆,所造成的損害實在無法估計,難怪每季飲食業都是失業問題的重災區。營商環境如斯惡劣,又看不出政府政策上會配合飲食業,我們又如何吸投資者呢?加紅酒稅不利香港成為亞洲最理想的旅遊地點。
《2002收入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發言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