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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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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減低水電煤收費

   由於耗電量大及經常要明火烹調,飲食業對電、煤收費十分敏感。自爆發「沙士」以來,不少食肆用滾水為顧客「淥」碗筷,這些新猶進一步消耗能源和食水。飲食業透過節約能源降低成本的空間有限,電力和煤氣不減價,業界只有「肉在砧板上」。
   香港已連續58個月通縮,唯獨影響廣大市民生活及各行業運作的能源及水費,無減過一仙。自由黨認為,兩電須按情況調整電費。
   與兩電一樣,煤氣亦無減價。希望0六年煤氣可轉用較便宜的天然氣,收費可下降。
   至於水費,政府與廣東省應按實際需要,計算購水量,並將省回的水費回贈港人。
   說到水費,不得不提工商業污水附加費。九四年政府誤導立法會,令業界要根據一個不合理的排放標準支付排污費,結果,政府的工商業污水附加費收入,竟有超過8成由飲食業承擔。希望政府檢討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辦法及有關的上訴機制。
   政府與兩間電之間的關於利潤保證的《管制計劃協議》,是數十年前訂下來的,當年的經濟環境、市民負擔能力,與今日有天壤之別。

「要求減煤氣費電費及水費」
議案辯論發言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