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議案正是要求政府撥亂反正,並全面檢討收費準則及上訴機制。 釐定收費欠透明度 在收費方面, 我想先談收費準則。當時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所抽取的水辦數目很少,只有3 1 間食肆,過程又欠透明度,更糟糕的是他們當時是用一個平均數計算收費。 最正確的是以中位數釐定收費標準較科學化,但環保署一直不肯採納這建議。 以水錶入水計算不公平 在收費方面, 當局說由水錶入水開始計算。雖然當局是要處理排出來的污水, 而現在已給食肆打一個八折, 所以便說這是公道了, 但這是一個政治決定, 沒有實質意義。飲食業覺得很多時候,我們蒸蝦餃、燒賣、煮湯、煲茶等的用水,均由食客吃進肚子帶走了,而不是從污水渠排走,為甚麼還要計算? 接著我想說一說上訴機制。這個上訴機制是怎樣的呢? 我們每年要向政府上訴一次,至於上訴費用,規模小的食肆要支付二三萬元---這是最基本的消費, 規模大的食肆則要支付四五萬元。 上訴費高昂 食肆難上訴 在上月底,全香港有12,000 間要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食肆,10,842間,即超過九成,每年要支付36,000元或以下的工商業污水附加費。可見,上訴費用很昂貴,食肆如果要上訴, 根本是不值得那樣做, 因為上訴時要支付一筆錢,上訴後又不是無須支付分毫污水附加費。 業界指如果政府不肯支付上訴費用, 而上訴費用又是那麼昂費, 食肆根本便不能負擔, 於是便質疑政府是「禁住搶」。政府指食肆可上訴, 但食肆實際上並不能負擔。 本議案的另一個重點是要向前看。我提出了要引進高科技、新科技, 希望政府能扶助飲食業,因為飲食業主要是由小的個體戶經營,他們是不可能從事科研的。 研究節省資源方法 我希望政府能提供一些節省資源的方法。最近, 香港大學機械工程系研究出一套既簡單又可節省解凍用水的環保冷水解凍法。據負責的梁國熙博士說,食肆用以解凍肉類的用水( 行內稱為「啤水」)佔總用量三成。他估計新方法可節省九成解凍用水,並可為行業每年節省1 億元。他認為方法之所以未為食肆普遍採用,難度在於改變用者的舊習慣,亦有人誤解新方法會影響食物質素。如果政府可以提供協助,多加宣傳,我相信是可釋除業界疑慮的。 幫助減浪費、改善水質 當局應牽頭進行和資助高新科技,幫助行業減少浪費和改善污水水質。我希望局長稍後能提出一些具體的措施。我想強調, 即使發展出減少水污染的高新科技,也要有一套完善的收費及上訴機制, 才能真正幫助飲食業。 在舊問題未解決之際,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年初卻拋出了2 0 0億元的第二期淨化海港計劃, 請立法會和市民支持。我只可說飲食業是很擔心。我希望政府重新檢討收費, 並且釐定新的、可行的及便宜的上訴機制。我謹此陳辭, 希望各位同事支持我的議案。
檢討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徵費準則及上訴機制 動議發言摘要 2004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