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做法各異 全球對反式脂肪的管制都是剛起步,做法各異,大都在建議階段,以食物入口為主的香港,如何匆匆立法強制標籤列明有關含量呢? 巿民知情權與業界實況需取平衡 監管成本必然與食物價格掛鉤;過份監管,巿民在食物的選擇就會減少。當局必須在立法監管、營商環境、巿民的健康保障及知情權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大家應先做好研究,了解清楚人造反式脂肪在香港造成的風險有幾大,才決定進一步的管制方法。
正視標籤翻譯問題 就消委會有關反式脂肪的研究報告,其實問題在於一些食品,中文標籤未有註明當中含有人造反式脂肪的成份,有誤導之嫌。 健康為首 教育著手 作為飲食界的立法會代表,我並非只維護業界的利益,我也以巿民的健康為首位,而且,今次議案受影響的不單止是我的業界,也包括食物業進口商等等。 我不想大家未搞清楚食物成份對人體的影響前,就倉卒立法規管。立法必須詳細諮詢各方的意見後,才可以平衡各方需要和利益。
矯枉過正增成本 保障巿民健康,表面聽起來,必然得巿民支持,但如果無限上綱,一些沒有即時危險、風險極低的食品,也要規管禁制,將會大幅提高經營成本,繼而轉嫁巿民,那就是矯枉過正,未免過於魯莽和不智。 我們應以巿民健康為首位,但不一定以立法方式達至這目的。政府應該教育巿民,認識清楚甚麼叫做壞膽固醇,吃甚麼食物會增加患病風險,以致巿民懂得適當選購健康的食品,巿場自會因應需求改變而調節。
2007年3月14日 「立法禁止使用人造反式脂肪製造食物」議案 張宇人發言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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