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海嘯令全港面對經濟逆境,飲食業也要面臨極大的經營壓力。政府卻制定一些新的法例和政策,包括立法規管最低工資、修訂海水養魚的條例等,另外區議會對露天食肆申請的管制及酒吧申請酒牌的問題,也令業界經營空間更狹窄,我們此時必需同心面對挑戰,本人亦會盡力為各位改善營商環境。
最低工資立法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委員會已於7月16日召開首次會議,意味立法程序正式展開,政府預期最快能於2010年低實施法例,但在現時的經濟困難的環境下,大家應認真考慮合適的時機去推行。 政府當局在訂最低工資時,亦應考慮以下數點﹕ 1. 的確保全民就業,並確保不會影響年紀大、低學歷及低技術人士的就業機會; 2. 不會以最低工資立法作為福利政策,若立法後,仍有工人收入低於綜援水平,政府仍應承擔責任,作出補貼,援助在職貧窮人士; 3. 確保不會削弱香港的競爭力。
露天食肆申請被管制
中西區區議會於今年初,就區內食肆Gaia意大利餐廳的露天茶座續牌作出討論,要求地政署及食環署在不多於六個月的寬限期內收回該食肆露天茶座的經營權。其後在7月的會議上,表示不反對續牌,直至發展局在年底前發出公眾休憩空間的使用指引再作討論。 本人多年來一值努力推動露天茶座的飲食文化,並深信這對本港飲食業的多元化發展和旅遊業均有助益,區議會宜就每個申請的環境、餐廳管理、服務水準和設施方面,去決定該地點是否適宜設置露天茶座,不應一刀切否決區內所有露天座位的申請。
酒牌限制售酒及播放音樂時間
本人近日接獲大量有關酒牌局在酒牌增設附加條件的投訴,包括限制酒吧在凌晨二時後不得售酒,並需在晚上十一時起關上處所的所有門窗,及不得在處所播放音樂。這些限制將嚴重打擊酒吧的生意。 我認為如果酒牌持牌人未能有效管理場所,酒牌局可以增加適量限制以平衡居民及酒吧的利益,但若該酒吧從沒被市民投訴有噪音,也沒有涉及特別事故,便不應被限制,酒牌局應獨立考慮每間店鋪的個別情況及記錄,再作決定,不宜按區域一致性地增加限制。 |